涉案128亿元!南宁警方侦破广西首例场外配资案******url:https://m.gmw.cn/2023-01/11/content_1303251516.htm,id:1303251516
近日
南宁警方成功侦破
广西首个场外配资案
涉案金额高达128亿余元
南宁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经侦大队民警梁颖婕说:“什么叫场外配资呢?根据国家的法律以及金融机构相关的管理规定,具有资质的公司或者机构,比如银行或者证券公司等等,为参与股票交易的股民提供一种融资融券的服务。那么在没有资质、没有国家许可的情况下的个人、公司以及机构,为证券交易提供配资服务,就是我们所认为的场外配资,它是不合法的。”
2022年年底
根据多位受害人的举报
南宁警方对以刘某为首的
场外配资团伙进行立案侦查
发现该团伙
在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资质的情况下
通过发展他人提供配额资金
及真实证券账户使用权
随后通过第三方平台
开设证券子账户进行融资
通过以管理费和服务费等名义
收取客户配资利息和交易手续费
2022年12月
警方将刘某等13名涉案人员抓获
南宁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经侦大队民警梁颖婕说:“目前已经查证的涉案资金高达128亿元,已冻结的非法资产达400多万元,还查获了一批电脑、银行卡和账本等等。”
警方对该案进一步调查发现
刘某等人仅仅是
这起非法经营案的其中一环
该案的幕后上家
在全国各地以同样的方式非法敛财
目前,南宁警方正联合当地公安机关
进行取证调查
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记者:农佳伟
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