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首例终身禁业刑事案宣判 一在校老师性侵未成年人获刑13年******
中新网银川2月1日电 (杨迪 张金凤)一在校老师在长达六年时间里,利用教师的身份便利,多次猥亵在校女学生并对一名女学生实施强奸行为,多年后被害人报案,该教师被依法抓获……记者1日从宁夏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法院对这起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案依法宣判,以被告人李某犯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同时禁止被告人李某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出台后,宁夏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判决终身禁业的首例案件。
法院查明,被告人李某2012年至2018年期间,在担任小学六年级班主任、数学老师期间,利用其教师身份的便利,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以补课辅导、批改试卷、接热水、家访为由,在晚自习下课后从小学女生宿舍内,先后将15名未成年在校女学生分别单独带至其家中、附近的山上、教学楼等地实施强奸、猥亵行为。其中,被告人李某实施强奸犯罪1起,强制猥亵犯罪6起,猥亵儿童犯罪8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目无国法,违背妇女意志,利用其教师身份,强行与未成年女学生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李某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猥亵多名在校未成年女学生(已满14周岁)构成强制猥亵罪,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猥亵多名在校未成年女学生(未满14周岁)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予严惩。(完)
江聪渊论文确定抄袭 被撤销硕士学位******
中新网12月26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前宜兰市长江聪渊在参选宜兰县长期间,被检举就读淡江大学在职专班的硕士论文涉嫌抄袭。台湾淡江大学学伦会审议,认定多处内容涉及注明出处不当,且情节重大以抄袭论,决议撤销该学位并予以退学。
台湾淡江大学表示,江聪渊2012年就读国际企业系硕士在职专班,因涉嫌论文抄袭,校方于12月22日寄出通知给各大专院校,主旨为撤销授予江聪渊国际企业学系硕士在职专班商学硕士学位并予以退学。
9月,江聪渊在竞选期间被检举论文抄袭像是“拼装车”,总共涉嫌抄袭七、八本论文,他在第一时间未做辩解。
江聪渊本人今天发表声明表示,论文或有未尽完善之处,对于这些写作过程中的疏忽造成瑕疵,表达歉意,尊重审查结果,接受学术上最严格的检验。